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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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会员6750:好评
位置不错,在街边上,离很远就可以看见。停车位不少,有保安,安全。服务态度不错,我们住了两天,设施、床品都不错,有四星的水平。自助早餐不错,种类不少,餐厅环境也不错。周边饭馆不少,我住了两天,去阅微食府和四季枣花个吃了一次。
会员1498:好评
好不错a的 aaaaaaaa
会员2600:好评
房间的卫生很好,各处都挺好的,楼下停车场方便停车,带着孩子住的,早晨的自助种类很多,中餐西餐都有,可以说这次住宿很满意